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审议通过:
任命张欢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胡晓晖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刘磊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庭长职务;
任命姚伟勇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庭长,免去其佘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杰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任命杨名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泗泾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商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露露、何积华同志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张永红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顾政文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金贤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泗泾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俞宙锋同志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泗泾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