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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大-亚博88app

——2026年1月22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皇甫长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区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应大势、顾大局,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始终扛牢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善治检察职责,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依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07人,提起公诉1864人,同比分别上升7.9%、下降6.2%。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51人;加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规律性研究,聚焦有组织犯罪案件线索研判、核查等,出台规范性文件2份,妥善办理孙某等恶势力敲诈勒索犯罪案件;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毒品犯罪,起诉672人。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16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88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建议或者直接决定变更强制措施26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超过89.5%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抓好服务保障松江“四个区”建设、“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实施意见落地,努力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起诉损害商业信誉、强迫交易等犯罪4人,办理的“乐品上海”消费券诈骗案系本市首例政府消费券补贴诈骗案,金某等69人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例。扎实推进最高检“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出台具体举措29条,监督立案9件,监督清理涉企“挂案”24件,推动解决某头部网络游戏企业账户被异地止付问题,被最高检专刊刊载。针对企业内部贪腐问题,起诉商业贿赂、职务侵占等犯罪37人,帮助17家企业追赃挽损800万余元。严厉打击职业“索赔人”“闭店人”“背债人”等新型套路犯罪,对一起160余名学员家长联名控告的培训机构诈骗案监督立案并提起公诉。与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投诉举报异常名录信息共享达成共识,共同向全区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主体发布《倡议书》,推动建立“企业自律、行业规范、政府监管、司法保障”四位一体的防范职业索赔综合治理体系。加强金融风险联防联控联治,与区公安分局、发改委会签《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衔接协作工作备忘录》,依法惩治非法买卖外汇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犯罪,办理的王某等人非法经营案入选市检察院金融检察综合履职典型案例。

主动融入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3人,办理的陈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上海市打击侵权假冒典型案例,林某某等3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获评上海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案例。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与区委宣传部就加强亚博88app的版权保护合作达成共识,与区法院、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加强侵害商业秘密案件行政、刑事、民事衔接会签协议,依法依规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协作。不断提升“松知汇”知识产权检察品牌影响力,实质化运行科创园区“法治副园长”机制,通过在园区举行公开庭审、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等,实实在在提升企业认可度与获得感。着力深化产权保护跨区域协作,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沿线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合作,沪苏两地协作办理的假冒松江本土“之禾”品牌服饰案例在全国“两会”期间获《检察日报》头版报道。成立“知识产权检察理论研究基地”,有效推动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互促共融。

积极服务反腐败大局。受理市、区两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8人,起诉29人。与区监委共同规范提前介入工作,实现提前介入100%。积极参与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治理,聚焦不动产交易、能耗指标审批等重点领域,起诉职务犯罪12人,办理的刘某某等人受贿案入选市检察院依法惩治建设工程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6人,办理的吴某单位行贿受贿案获评市监检法“受贿行贿一起查”典型案例。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办理的中小学校食堂供应管理人员管某某等3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入选上海检察机关第五届“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优秀案(事)例。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扎实推进检察侦查工作,自行立案侦查1件1人,依法直接立案侦办的张某某滥用职权案入选市检察院参考性案例。

纵深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制定《关于重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项目化办理的规定》,高标准项目化推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扎实做好履职办案“后半篇文章”。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6件,其中重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项目6项,涵盖交通行政执法、直播电商等多个领域,就招投标领域串标围标乱象和娱乐场所非法接纳、招用未成年人等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分别获评和提名入围上海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落实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制度,参与调查生产安全亡人事故15件,跨前做好协同治理与源头防控。持续深化“大学城检察官工作站”建设,开展检察开放日、送法进校园、法治新媒体赛事等系列活动,打造集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等于一体的检校协作阵地,为松江大学城科创源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二、惠民生、护民利,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中践行检察初心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出台《深化“检护民生”工作的十四条意见》,将为民司法贯穿检察办案和履职全过程。着力强化公民个人信息权益保护,针对殡葬行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25人,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25名被告人按非法获利赔偿损失。扎实推进最高检“食品药品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排摸“共享厨房”模式点位16处、档口208个,针对环境卫生脏乱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协同行政机关探索打造“无堂食外卖”集中区域示范样板点。关注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排查高层居民住宅小区9个,涉及消防安全点位96处,立案8件,提出检察建议6份,推动解决一批长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深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长效协作,助力区医保局通过依法行使追偿权追回医疗保障基金40余万元。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区消保委会签《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共享与协同处置工作机制的协议》,与区公安分局共同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协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倾心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坚持精准履职,对377名缅甸妙瓦底等跨境“回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提起公诉,严惩利用voip设备为上游诈骗犯罪提供帮助等新型黑灰产业链,对涉网络犯罪不起诉的案件建议行政主管机关处罚44人,实现网络违法犯罪全链条打击。坚持综合履职,组建一体化履职团队,建立网络犯罪案件“四维审查”机制,推动惩治效能全方位提升,办理的王某某等人网络寻衅滋事案入选市检察院网络检察综合履职参考性案例。坚持协同履职,联合区法院、公安分局、网信办会签《加强网络空间协同共治工作备忘录》,开展“清朗·e企护航”专项行动,力促治理成效跨领域深化,向30余家互联网企业赠送“惠企服务包”,为50余家企业面对面问需答疑。充分发挥“s直播空间站”效能,针对直播基地经营管理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产业园区落实管理责任。围绕反诈法治宣传、网络空间治理等制作多媒体宣传作品160余份,在网络空间大力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精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在“打”上更显力度;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在“护”上更有温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6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30件33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件、撤销监护人资格2人。在全市率先与区委社会工作部就构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及社会支持体系会签协作意见,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中心,组建“五员护未”队伍,构建集犯罪预防、教育挽救、权益保护于一体的前端治理体系,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先后对12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分级干预,对6名生活、就学困境儿童开展帮扶,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办理的陆某某盗窃案入选最高检、全国妇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持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坚持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入校开展法治课等活动52次,受众3.2万余人,参与化解家校矛盾8起。对短租房、网约房等新型住宿业态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纳入基层网格治理,努力清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路上的灰色地带。

尽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应用和深化“五有”工作法,将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办案始终。出台《检察办案全过程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办法(试行)》,落实线索同步筛查、风险同步标注、信息同步推送“三同步”机制,涉检信访同比下降63.2%。会签全市首个公检协同的《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全过程化解的意见》,充分发挥“一站式”解纷与“一站式”执法办案双向促进作用,在侦查环节成功引导达成刑事调解、和解协议30余件,有效防止矛盾升级和信访上行。深入推动“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建立“红橙蓝”分级处置机制,办理的秦某诈骗矛盾化解案入选市检察院专项治理典型案例。持续加强“松和”控告申诉检察品牌培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11件案件编入本区“一街镇一法官一检察官”工作机制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典型案例。

暖心维护特殊群体权益。聚焦超大城市农民工权益保护,探索构建“支持起诉 人民调解 司法确认”工作路径,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253件,针对多个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到位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农民工保证金130余万元。对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79人。坚决守护“国防绿”,对公立医疗机构落实军人军属就医优待制度不到位问题开展磋商督促整改,并邀请上海军事检察院联合开展“回头看”跟进监督。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办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起诉案件2件;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排除、限制女性,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针对本区月子中心食品储存条件不达标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获评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关注残疾人权益保障,排摸辖区17个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无障碍设施情况,针对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被占用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整改各类无障碍设施67处,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成效被全国首部大型检察公益诉讼记录片《人民的利益》收录播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起诉涉老诈骗、虐待等犯罪56件;对10余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排摸,针对食品贮存不规范、消防通道被占用等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履职整改,让老年人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三、担主责、强主业,在促进公平正义中恪守检察职责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

刑事检察向优夯实。建立并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统筹指导作用,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持续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围绕盗窃、故意伤害等七类常见罪名制定《刑事案件证据目录指引》,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引导侦查取证、强化法律监督、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等积极作用,对210余件案件实现捕前过滤,对250余件案件实现诉前分流。持续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7件。完善“派驻 巡回 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及时监督纠正看守所违法留所服刑、混管混押等问题。积极探索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实质化审查,制定《暂予监外执行全流程监督工作指引》,相关工作经验获《检察日报》刊载,蔡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监督案入选市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向准提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等监督案件339件,制发检察建议135件,任某与上海某化工设备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获评市检察院“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主题”典型案例。依法对“假官司”等情形开展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8件,均获采纳。深化落实最高检“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受理监督案件149件,针对被执行人被宣告破产后未裁定终结执行、执行依据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6件,均获采纳。对办案中发现的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载明的依据、标准不规范,执行通知书载明的风险提示内容不完整等普遍性问题提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批”的良好效果。

行政检察向实延伸。依法办理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等监督案件111件,提出监督意见70件。对行政败诉案件开展“穿透式监督”,针对此类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应诉负责人未出庭应诉亦未委派其工作人员出庭、未提交出庭应诉负责人身份证明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规范行政诉讼参与活动。开展常态化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依法纠正对行政相对人告知复议机关有误等问题。牢牢把握“可处罚性”原则,精准解决处罚法定性、必要性等关键问题,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190名具有可处罚性的被不起诉人建议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办理的王某某、施某某涉嫌非法经营行刑反向衔接案入选市检察院参考性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向好深化。自觉扛起“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梳理研判公益诉讼线索2000余条,现场调查、勘查600余次,立案审查227件,制发检察建议136件,磋商结案57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4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9件。加强黄浦江流域生态保护,就浦南地区破坏林木、违规捕鸟等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村民代表等参与“回头看”公开听证,进一步凝聚环境保护共识。依托“林长 检察长”机制,与林业部门联合开展涵养林保护专项活动,通过制发监督意见督促属地政府妥善解决林木破坏问题。针对下塘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区级文保点周边固废违规堆放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力守护“上海之根”历史文脉。

四、促改革、谋发展,在推进守正创新中展现检察作为

充分发挥科学管理、创新培育、数智赋能等要素功能,推动检察业务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一体推进检察“大管理”格局。落实市检察院一体抓好“三个管理”“1 3 n”工作布局,围绕优化管理格局、强化过程管理、规范责任机制,出台制度机制40余项,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检察履职规范体系,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刊发。遵循“精细审查、精准认定、精心处理、精到治理”总要求,形成检察业务高质效办案标准8份。坚持以“决策 研判”的双体系抓业务管理,以“过程 数据”的双监控抓案件管理,以“检查 评查”的双跟踪抓质量管理,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围绕诈骗、故意杀人案件等形成专题分析报告12份,以专业态势分析牵引检察业务整体趋好向前。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试点案件质量“每案必检”工作,深入推进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双查”贯通、“双查”与督办贯通、“双查”与督察贯通的“三贯通”工作机制,全年共评查案件2453件,实现“四大检察”各业务领域办结案件检查全覆盖,做法获《检察日报》报道。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以“大督察”工作机制为基本框架,构建横向一体的制约监督工作格局,完善“督察 案管”双轨监督、“督察 控申”双向线索移送和联合接访等工作机制,畅通监督“案”与监督“人”的双向衔接,制发《督察提醒单》16人次。坚持以“检察官办案内部制约监督”为关键核心,“内嵌式”设置各办案环节的制约监督关口,“全链条”贯通各管理层级的制约监督渠道,“清单化”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制约监督边界。坚持以“三个区分开来”为辅助支撑,明确检察人员免责情形及免责条件,促进从严制约监督和激励担当作为相统一。

持续深化数智赋能。立足基层院“应用主体”的职责定位,对上级院上线的各类数字化项目坚持应用尽用,积极承担捕诉个案全景地图等试点工作,以“全流程覆盖、全数据赋能、全链条监督”为目标,推动试点项目与基层办案的深度融合。以场景需求为导向、以监督实效为目标,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由“单点突破”向“多域覆盖”拓展,涵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国有财产保护、司法救助等29个监督场景,发现涉侦查取证、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监督线索90余条,成案90件,有效提升监督线索的筛查、移送、审查、处置效率。

不断深化创新培育。积极参与并深化推进市检察院创新项目32项,对标最高检“四有两多”要求,细分赛道持续深耕,努力产出具有突破性、标志性成果,初步实现创新成果由“优”到“精”,其中11个项目成果被最高检相关载体录用推广或者国家级媒体刊载,17个项目成果被市检察院规范性文件吸收采纳、获评市检察院典型案例等,努力以一域开花为全市增光、全国添彩。如“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创新项目,多项工作经验受到最高检、市检察院认可推广,本市及外省市多家单位来院交流。

五、打基础、固根本,在锻造检察铁军中提升检察形象

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以政治建设凝心聚魂。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长效机制,推动“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全年开展学习30次。强化落实重大案(事)件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上级院请示报告53次,获肯定32次。开设“行走的党课”,组织30名青年干警前往江西赣州革命老区等开展政治轮训,赓续红色血脉。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一支部一品牌一实事”项目,形成以“红色检行者”品牌为引领、11个子品牌为支撑的党建品牌矩阵,“‘刑’稳‘治’远”党建品牌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事)例,12篇支部党建品牌建设成果被区级机关工作党委“1号先锋”公众号接续推介。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统筹落实服务文化强国建设和加强检察机关自身文化建设的“双重责任”,建立完善以“一个内核、两个要旨、三个平台、四个系列、五个空间”为架构的新时代检察文化工作体系,受邀赴国家检察官学院与全国130余家基层院检察长交流分享相关工作经验,“松”字系列检察文化品牌矩阵建设被纳入市检察院《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云间鹿”品牌被选送至最高检参与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品牌展示活动。

以人才强检蓄势聚力。聚焦核心履职素能,打造“三品”(珍品、精品、佳品)文书库,“三范”(树范、示范、规范)公诉庭,“三典”(典范、典鉴、典型)案例池,引导检察人员以“检察精品”带动“检察产品”的整体提升。全年评选“三品”文书55份、“三典案例”50件,开展“三范”公诉庭18次,开展“文享会”“庭享会”“案享会”6次。31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市检察院等参考性、典型、优秀案(事)例。获立项市级以上重点课题5项,公开发表论文34篇。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创新推出“松检青训营”实训品牌,开发实训课程8项,组织开展实训练兵200余人次,相关工作被《检察日报》报道、“学习强国”刊载。创设“松检大讲堂”,组织政法同堂培训9次,共同拓宽履职视野、培养全局思维、更新工作理念。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官助理履职管理和分阶段培养的实施细则》,打造系统化、阶梯式的成长机制,组织11名初、中阶段检察官助理前往接待窗口、综合管理、数字检察等岗位轮岗锻炼,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刊载。2名干警入选最高检人才库,35名干警入选市检察院人才库,1名干警获评全市首届检察侦查业务标兵。

以严管厚爱正风肃纪。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制定问题、责任、项目“三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四责协同”有机联动、有效压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学习教育交流74次、查摆问题17个、形成实事项目10个,高标准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运用“第一种形态”追责4人次。持续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应录尽录、实事求是、准确填报”的自觉不断增强。

六、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公正高效廉洁行使检察权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近三年来本区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驻方松街道等五个街镇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站,凝聚更强监督合力。邀请代表委员来院参加听庭评议、公开听证等90人次。把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动力,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5件,均按时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有效打击松江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建议”,会同区法院、公安分局构建协作机制,制定证据指引,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2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有力推进人民监督员实质性监督,邀请监督办案、参与公开听证等各类检察活动1031人次,不断拓宽监督的范围。持续深化“云检听证”工作品牌,开发检察听证实训课程,创新打造检察听证实训点,开展各类公开听证308件次。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5批250余人次,举办新闻发布会5场,宣传作品被《检察日报》《法治日报》等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网站、新媒体平台转载600余次。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也离不开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区监委、法院等单位依法配合制约,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工作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松江“四个区”建设、司法为民等方面的检察举措在系统集成、做精做强方面仍有差距,体现松江检察特色的标志性成果还不够丰富;二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方面还有薄弱环节,“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仍有不足;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仍需提升,“高精尖”专才、“复合型”通才较为稀缺,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培养力度仍需加大。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检察院、区委工作安排,深入落实六届区委十次全会精神,以稳中求进为基调,以人才培养为依托,以重在落实为定位,夯实基础、全面发力、勇争一流,全力做好“十五五”时期开局起步各项工作,切实为松江打赢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突围战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在“现代化”征程上再发力,进一步扛稳检察担当。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充分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蕴含的法治精神、明确的法治要求,坚决做到依法履职、全面履职、担当履职。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大安全事故调查、网络生态治理等,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更好服务更高水平平安松江建设。

二是在“共富裕”使命里更用心,进一步做实检察为民。深化落实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松江“四个区”建设、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建设、大学城科创源建设等工作举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持续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全面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果,加强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持续抓实检察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强化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军人军属等群体权益保障,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加大文物、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服务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助推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三是在“高质效”坐标中明方位,进一步赋能检察发展。坚持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和根本目标,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进一步加强诉讼活动和生效裁判监督,统筹加强检察侦查专业化建设,一体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落细落实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办案流程实时监控、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机制,将“三个管理”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全力推进数字检察项目开发和应用,持续深化数智赋能。

四是在“硬实力”要求下重自强,进一步焕新检察风貌。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入落实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着力打造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检察实践样本。扎实推进队伍建设,聚焦文书制作、出庭公诉、案例培育,不断建强核心履职素能。深化“松检青训营”实训品牌建设,抓好检察官助理分阶段培养,不断做大人才蓄水池。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检体系,激发“大督察”工作体系效能,拧紧“四责协同”责任链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松江检察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以新的检察业绩向党和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是2025年最高检根据党中央“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部署安排开展的专项监督活动,聚焦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涉企刑事“挂案”等11类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依法监督纠治执法司法乱象。

2.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制度:上海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创新建立“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制度,在重罪检察部门确定专门的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业化办案组或跨部门办案团队,履行参与生产安全等安全事故调查、案件办理、源头治理等职责。

3.最高检“食品药品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2025年1月,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部署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对食品非法添加、互联网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等十个方面重点领域进行监督。

4.五员护未:指我院凝聚社区网格员、儿童督导员、社区少年服务队队员、志愿人员、检察人员的力量,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及矛盾化解工作。

5.“五有”工作法:上海检察机关创设矛盾风险预防化解“五有”工作法,即:源头预防案案有质效、接收受理时时有渠道、分流办理事事有回音、矛盾化解桩桩有措施、为民解难件件有温度。

6.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2024年11月25日,最高检设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刑事检察全局性、协同性工作的部署安排、统筹协调,强化对刑事检察业务态势与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并部署各级检察院设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完善刑事检察基本业务指导机制,促进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

7.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最高检决定自2025年4月至12月在全国部署开展加强对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加强对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中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分配执行款物等执行活动以及消极执行的监督,加快推动法检两院执行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推动人民法院依法纠正严重损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的违法执行活动,强化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有效实现和有效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民事权益,监督推动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8.以“一个内核、两个要旨、三个平台、四个系列、五个空间”为架构的新时代检察文化工作体系:指我院以新时代检察精神为精神内核,围绕松江地域特色与检察职业属性两个要旨,形成“一支部一品牌一实事”展评、“守望法治”检察官高质效履职典型案事例展评、案例文书公诉出庭季度展评三个展示平台,打造支部党建品牌、“松”字系列业务品牌、“松检青训营”实训品牌、“松检大讲堂”宣讲品牌四个品牌阵地,系统构筑检察大厅、党建墙、文化长廊、院史陈列室、佘山双基地五个文化空间,以此为架构形成的新时代检察文化工作体系。


附件2

有关案例说明

 

1.金某等69人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例:2014年7月起,金某等人成立万某公司从事餐饮招商加盟活动,因运营的品牌知名度小,招商规模有限。2018年初起,为谋取巨额利润并规避法律风险,金某等人又成立29家关联公司,形成万某集团,采用短期内频繁更换品牌的“快招”手法诈骗5800余名加盟商钱款共计4亿余元。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对金某等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一个月不等。我院围绕民刑交织争议要点,依法监督立案,优化办案效果,开展社会治理。该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例。

2.假冒松江本土“之禾”品牌服饰案例:2022年10月至案发,王某某等人未经“之禾”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根据饶某某提供的款式,在其经营的江苏省常熟市某服饰厂内制作假冒“之禾”品牌服装,后由饶某某销售牟利。2023年11月至12月,区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饶某某、王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我院加大异地检察协作,共同破解跨域犯罪取证、司法裁量尺度不一等难题,做实跨区域平等保护,协同构建长效机制,高质效服务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国家战略实施。

3.陆某某盗窃案入选最高检、全国妇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2022年11月,陆某某(17岁)在学校计算机教室内盗走他人价值人民币5800余元的手机一部。2023年3月,我院对陆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确定六个月的考验期,考验期满后,于2023年9月对陆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我院通过检警联动配合,接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共建家庭教育指导体系;通过创新“案件化办理”,确保家庭教育指导质量、效果。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第四批)》。

4.蔡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监督案入选市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典型案例:2022年9月27日蔡某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因患肝癌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我区接受社区矫正。2023年初,我院会同区社区矫正机构对辖区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组织开展年度病情诊断工作,发现诊断蔡某某患肝癌的依据不足。经调查核实,蔡某某向虹口区人民法院提交的相关病历材料系伪造。经我院监督,蔡某某被决定收监执行,且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该案入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5.任某与上海某化工设备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获评市检察院“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主题”典型案例:任某某在上海某化工设备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受工伤,致残程度十级。任某某离职后请求上海某化工设备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仲裁及法院诉讼期间,上海某化工设备公司进行虚假陈述,致使任某某诉请先后被劳动仲裁委及区法院驳回。我院深入开展调查核实,查明上海某化工设备公司并未实际向任某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且在诉讼中进行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遂向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区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审理中主持调解,上海某化工设备公司自愿向任某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我院通过主动履职,有效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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